一级运动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凡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届时,招生院校负责考生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冬季项目报名工作应当于2007年1月31日前结束,其他项目的报名工作于2007年4月1日前结束。拟参加本省统考的考生还需在户口所在地履行统考报名手续。
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增设考点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明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定于5月中旬进行,体育专项考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7日内进行。冬季项目专项考试将于1~3月之间进行。
据悉,体育专项测试考点与文化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同一城市,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增设考点。
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录取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凡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记者 许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