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河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共录取30人,录取美术专业课最高分为187.67分,最低分为157分(河北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为326分)。
二、云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结束
我校云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共录取15人,录取美术专业课最高分为177.33分,最低分为147分(云南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为文科370、理科320分)
三、甘肃省美术类专业录取结束
我校甘肃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共录取25人,录取美术专业课最高分为179分,最低分为149.33分(甘肃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为220分)。
四、黑龙江省(荣成校区)美术类专业录取结束
我校黑龙江省(荣成校区)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美术专业课录取最高分为236分,最低分为216分(黑龙江省艺术类文化课理工类控制线为262分、文史类控制线为277分)。
其他省份录取工作进行中,敬请关注!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在黑龙江、山东等两省采用艺术类美术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在安徽、河北、山西、云南、甘肃等五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艺术类美术专业课测试成绩按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