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师大音乐类专业参加复试资格线(上海考生)
在通过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基础上,还需达到以下要求,才能参加我校复试。
一、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交响乐团):(市音乐表演合格且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市统考(视唱+乐理)≥74.50分
2、市统考(声乐)≥72.50分或市统考(器乐)≥74.50分
二、音乐学:(市音乐教育合格且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市统考(视唱+乐理)≥74.50分
2、市统考(声乐)≥72.50分或市统考(器乐)≥74.50分
3、另一门专项须达到44.50分。
三、录音艺术:(市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合格且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市统考(视唱+乐理)≥74.50分
2、市统考(器乐)≥69.50分
备注:
1、以上各专业资格线须几个条件同时满足,方可参加该专业复试。各专业均可兼报。
2、未参加或复试后未取得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将不能填报我校的音乐类相关专业。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教苑楼D座
报名时请携带好身份证、市统考成绩单、市统考准考证、2张报名照
上师大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