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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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综合分分数线

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2008-12-2 19:05:16

根据我校2008年招生章程规定,艺术类专业(本科)的录取原则是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摄影(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动画(新媒体与动画设计)、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根据今年的生源情况,我校确定今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在全国的文化课分数线为: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25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其它各专业32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

    根据以上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综合分分数线为:            

 

专业(方向)

综合分录取分数线

1

艺术设计(服装)

97.70

2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

95.24

3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

95.44

4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92.94

5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

92.60

6

摄影(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

96.45

7

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

92.54

8

动画(新媒体与动画设计)

95.24

9

绘画(油画)

94.27

10

绘画(中国画)

89.97

11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男生)

85.67

12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女生)

82.67

注:表中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综合分录取分数线一栏为专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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