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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学院2009年湖南文科艺术类录取线

来源:长春师范学院 2009-12-14 16:05:00

2009年湖南文科艺术类录取线
 
 
      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419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734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92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732分。

      戏剧影视文学: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19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644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437分;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595分。

      音乐学: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04分;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202分。

      舞蹈学: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10分;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202分。

      音乐表演: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11分;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器乐录取线为100分,声乐录取线为93分,通俗录取线为97分。

      美术类
      按文化课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线为306分;
      美术学: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56分。

      艺术设计: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68分。

      动画: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61分。

      绘画:投档进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线为161分。

      广告学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线为3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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