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2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一、我校已完成北京、内蒙、山东、河北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各省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北京艺术文367、艺术理391.4501;
内蒙艺术综合308.8999;
山东艺术文403、艺术理361.2499;
河北艺术文390.5001,艺术理343.55。
二、我校已完成河南、四川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各省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河南艺术文341.9;四川艺术综合329.8499。
三、我校已完成黑龙江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艺术文334.2、艺术理324.1。
四、我校已完成辽宁、吉林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各省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辽宁艺术文407.21、艺术理321.05;吉林艺术文407.4。
五、我校已完成湖北艺术类本科录取工作。录取最低综合分364.5。
六、我校已完成河南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河南艺术文235.1、艺术理236。
七、我校已完成湖北、内蒙、安徽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
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湖北艺术综合221.6;内蒙艺术综合209.9;安徽艺术综合212.903。
八、我校已完成北京、江苏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
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北京艺术文214.38、艺术理169.4;江苏艺术综合184.5。
九、我校已完成福建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
录取最低综合分:福建艺术文251.8、艺术理243.7。
十、我校已完成河北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
录取最低综合分:河北艺术文181.42、艺术理231.5。
十一、我校已完成广东、山东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
录取最低综合分:广东艺术综合265.6;山东艺术文268.6、艺术理269.7。
十二、我校已完成山西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
录取最低综合分:山西艺术综合174.38。
2012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