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2006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部分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公告如下:
一、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提前艺术类、本科提前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科 类 |
录取 批次 |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录取 批次 |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
文化课 |
专业课 |
文化课 |
专业课 | |||
普通文科 |
本科一批 |
5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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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批 |
48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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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理科 |
本科一批 |
55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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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批 |
49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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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授文科 |
本科一批 |
4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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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批 |
4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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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授理科 |
本科一批 |
47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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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批 |
38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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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授艺术 |
本科 |
240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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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授艺术 |
本科 |
230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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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授体育 |
本科 |
290分 |
7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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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授体育 |
本科 |
320分 |
7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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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部规定的31所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教育部规定的31所艺术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按我区统一划定的本科提前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汉授艺术舞蹈、服装设计与表演特殊专业,考生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优秀,经学校申请,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可降至180分。蒙授艺术舞蹈、服装设计与表演特殊专业,考生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优秀,经学校申请,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可降至160分。
三、由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与招生计划不匹配、受学校招生计划限制、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不一定能按志愿全部录取。
四、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师范、地质、矿业、石油、军事等及生源不足的院校,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时考生原报第一志愿有效。
五、本科三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本科、专科提前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科、高职高专批、教育部规定的31所艺术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参考考生志愿信息另行划定后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0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