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兰州大学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领导小组7月4日研究决定,我校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划线方案确定如下:
一、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课成绩:82.4分
文化课成绩:
甘肃省:290分
山东省:280分
江苏省:270分
内蒙古:240分
河北省:200分
福建省:308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
专业课成绩:75.1分
文化课成绩:
甘肃省:290分
山东省:280分
江苏省:270分
河北省:200分
三、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
专业课成绩:69.9分
文化课成绩:
甘肃省:290分
江苏省:2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