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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0年艺考大纲公布美术基本未变音乐术科有变化

来源:奥一网 2009-11-8 15:25:34

奥一网 (记者刘荣)街舞、舞厅舞、国标舞将不再列为音乐术科考试项目,并且总分从100分增至300分。近日深圳市招考办转发公布了《广东省2010年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术科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纲》),透露出音乐术科变化大,美术术科考纲基本未变。

面试时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今年音乐术科考试总分也将从今年的100分变为300分,不过各考项的分值比例未变。

此前在声乐演唱考试和钢琴演奏考试中,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而在新公布的《考纲》中,每位考生的演奏、演唱时间都一样,而且除舞蹈项目采用与考官面对面的形式进行外,其他面试的考试项目,将在考生与考官间设置布帘,考生与考官不得见面。

舞蹈项目考生不得穿演出服

2010年《考纲》规定,乐器种类包括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打击乐器及手风琴等,但竖笛、口琴、风琴、单排键电子琴、电吉他、葫芦丝等则不列为考试项目。此外,新《考纲》为打击乐考生新设了“门槛”,要求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小军鼓与马林巴、小军鼓与爵士鼓、小军鼓与排鼓。

同时,加试可选择的舞蹈项目,新《考纲》规定应试考生必须穿着练功服,而不得穿演出服参加考试。舞蹈种类仍然规定为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但2010年《考纲》已经规定国标舞、舞厅舞、街舞等不列为考试项目。

和音乐术科相比,2010年《考纲》美术术科考纲基本未变。但规定考生“从2011年开始,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提倡考生使用铅笔、炭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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