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测试
(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由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报到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同时测量身高;测试时间为3月14日,测试地点为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室内田径馆。。
(二)根据教育部“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省(区、市),招生学校可直接使用省级统一测试成绩,也可在省级统一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在省级测试之后进行学校测试,根据测试情况确定录取方式。
五、录取原则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择优录取:
(一)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参考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需要,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运动队的需要,按需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及时将高考成绩报送我校。我校将依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并联系各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五)以上各类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六、学校体育专项及文化课测试
学校组织测试地点:江西财经大学
学校组织文化课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以上测试一般安排在江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次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