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测试时间 |
测试内容 |
备注 |
乒乓球 |
3月7日 |
详见《乒乓球项目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 |
具体安排 待通知 |
定向越野 |
详见《定向越野项目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 |
(兵乓球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doc;定向越野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doc)
2.文化课考试:
单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3月8日
深圳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单考安排表
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 |
3月8日 09:00—11:30 |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3月8日 14:00—16:00 | |
英语 |
3月8日 16:15—18:15 |
统考:其他考生(含未能获得单考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2.单考单招: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择优录取已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以上的考生3人。这类单考单招考生可免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3.非单考单招:其他考生均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其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如有A、B线则按A线执行)。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可申请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B线则按A线执行)的65%以上,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4.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因素,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如某项目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则取消该项目招生计划。
5.拟录取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说明
1.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2.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运动水平复试。凡有弄虚作假或复查考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入校资格或学籍。
4.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八、招生咨询方式、监督和投诉渠道
部门 |
电话 |
邮箱 |
深圳大学体育部 |
0755-2653 6132 |
|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
0755-114按7转深大专线(24小时) 0755- 2653 6235(工作时间) |
zsb@szu.edu.cn |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
0755-26536 193 |
jiwei@sz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