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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08-3-19 13:59:39

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院校之一。为积极促进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工作继续按照《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执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定于2008年3月29日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具体测试、招生办法如下:
一、 招生项目:田径、篮球
二、 报名条件: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22周岁以下者方可报名:
1.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限从当年应考的高中生录取,与全国高考招生计划同步进行。
三、 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体育特长考生报名表》。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28日16:00时前。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田径场
3.测试时间:2008年3月29日
4.测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田径场、篮球馆
五、测试内容
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七项全能(女)、十项全能(男)
篮球:助跑摸高、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技术规格评定、技术运用、战术意识。
六、 招生办法及录取
1.取得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考生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运动成绩和技术水平突出者;
3.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4.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5.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达到或接近国家一级运动员成绩),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0%(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七、 其它事项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学校介绍信,高考报名序号及毕业学校代码。
八、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军体教研部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957    联系人:孙建华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军体教研部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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