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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广西大学 2008-12-9 22:10:51

广西大学自2000年以来,在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全国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等竞赛中均有不俗的战绩。尤其健美操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啦啦操队自 2005 年以来连续 3 年在全国比赛获得第一名, 2006 年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啦啦队锦标赛,闯入决赛,获得第 11 名。 此外,男篮四次、女篮三次闯入 CUBA 决赛阶段,尤其 2001 年,广西大学成为全国第一所男、女篮球队双双进入 CUBA 决赛阶段的高校。学校被评为“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等学校”,获“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推行奖”。

  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2009年我校继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50人左右,各类运动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学生的测试成绩和项目的需求决定。

  2.招生项目: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

  3.招生范围:全国招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并在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游泳等六个运动项目方面有特长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应届毕业生或历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对象并且接受本简章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需登陆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考生相关信息。

  2.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网上报名者填写信息进行审核。

  3.通过审核的考生我校将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名单。已在公布名单中的高水平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体育专项测试。

  4.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将在3月初(具体时间待定,请密切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高中时期及近三年的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竞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3)通过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打印的表格,粘贴本人照片后,经过考生所在中学(或同学历学校)盖章鉴定后的报名表。

四.报名时间等事项

  1. 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2月15日接受网上报名;

  【系统 注册功能将在2009年2月16日零时关闭,之后系统只支持已注册并通过审核的考生查询打印】

  2. 2009年2月20日起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 项目专项测试时间为其两天(待定),详细项目的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 体育专项测试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其它未尽事宜,也将另行通知;

五.测试内容:

  通过我校专家组审核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考生需参加我校自主命题文化考试,文化加试时间将在3月初(具体时间待定,请密切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网)

六、 录取

  1.考生须通过广西大学举行的各项目专项测验与认证。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的考生,我校发放《广西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体测合格证》并与考生签订《广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协议书》。

  3.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还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的要求取得本省特长生认定资格,同时必须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按照协议内容及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政策报请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批准录取。

  4.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由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凡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者,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5.对我校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学校发展整体布局等方面的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备注: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玲、庞与明
    联系电话:0771- 3232824
    传真: 0771-323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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