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和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非体育专业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招收特招生。
1.高水平运动员:田径、篮球(男子),面向全国招收35人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面向浙江省招收 23 人左右。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
2.高水平运动员: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体育特招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18:00—20:00
4月11日 7:00—8:00
(三)报名地点:体育学院综合馆一楼大厅
1.根据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的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我校足球(男子)、篮球(男子)项目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1年4月11日8:30
测试地点:北田径场(足球)、体育馆(篮球)
专项测试费:50元
2.报考我校田径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招生,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特招生项目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1年4月11日8:30
确认地点:体育学院综合馆一楼大厅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1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间与地点另定)。考生通过文化课考核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对获得二级运动员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请,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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