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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音乐统考专业计分原则

来源:2exam.com 2012-12-3 19:06:21

各专业计分原则

1、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成绩(60%+(《视唱、模唱》成绩+《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40%

注:音乐学在声乐、器乐二科中以得分最高的一科为专业考试成绩,另一科成绩按加考科目成绩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加考科目成绩加分办法:120分为及格成绩,计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分计0.2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未获得120分的不计算加分成绩。

2、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成绩(70%+(《视唱、模唱》成绩+《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30%

3、舞蹈专业:专业考试成绩(80%+(《视唱、模唱》成绩+《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20%

4、体育表演专业:

①体育舞蹈:基本形态(10%+综合素质(30%+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60%

②健美操:基本形态(10%+基本素质(25%+专项技术(25%+成套动作(40%

5、戏剧表演专业(含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服装表演专业):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朗诵(35%+即兴主持(45%+形象与气质(20%

②空中乘务:〔自备稿件朗诵(35%+即兴评述(45%+形象与气质(20%)〕×60%+泳装展示×40%

③服装表演:自备稿件朗诵(35%+即兴评述(45%+形象与气质(20%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75%(文学常识+影视常识+写作)+面试25%(命题编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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