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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09年音乐类专业联考控制分数线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09-4-30 22:04:59

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①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15分。

  ②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15分。

  2.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
  ①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本科总分230分;专科总分220分。

  ②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90分;专科总分265分;音乐表演类专业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各专业本、专科分数线均要求 “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音乐剧、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各专业本、专科分数线均要求“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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