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相关细则。
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我省2010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造型基础(素描)和色彩基础两科,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单科满分为150分,两科总分为300分。 2010年美术统考的命题将以中学的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基础,兼顾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原则。另悉,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否则,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本报记者 刘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