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生守则(文化考试)
一、考生应按统一规定时间和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
二、考生除自带必要的文具用品(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橡皮檫)外,书籍、资料、笔记本、透明胶和计算器及移动电话等,均不得带入考室。开考后一经查出按夹带舞弊论处。
三、各科考前15分钟(第一科考前20分钟)打预备铃。预备铃响,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分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座,接卷后,首先在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卷面不得做任何其它标记。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作题。
四、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准交卷出考室;考试开始9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在指定的位置休息)。
五、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漏印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考生进入考室,应保持肃静,认真答题。不谈笑、不吸烟、不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各种答题一律用兰、黑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要注意字迹清晰,卷面整洁。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七、考生入考室应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入考室。
八、考生交卷前,一律不准离开考室,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卷翻放,全体起立,按序离开考室,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走,违者要严肃处理。
十、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本守则。考试违纪舞弊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