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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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2010年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来源:成都体育学院 2010-1-23 11:05:53

2010年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舞蹈(现代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

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测试指标及比例

 

 

初试

复试

 

基本形态

综合素质

专项技术

 

 

技术技巧组合

剧目表演

 

即兴表演

 

10

50

40

 

二、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初试

1、基本形态

1)体型

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

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身体线条进行评分,分值5分。

2)形象

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五官端正,气质佳。

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条件进行评分,分值5分。

2、综合素质

1)考试内容

把杆练习:擦地、蹲、小踢腿,单腿蹲、控制、大踢腿、搬腿。

(抽考三项)

把下练习:小跳、中跳、大跳、四位转、平转、点翻身、串翻身等难度技术动作。(抽考三项)

2)考核要求

 把杆练习:分值30分。

①考核考生的记忆动作和模仿能力,分值10

②考核考生的身体柔韧度和软开度,分值10

③考核考生的肌肉控制能力及动作协调性,分值10分。

把下练习:分值20分。

①考核考生的弹跳力,分值10分;

②考核考生难度技巧动作能力及平衡能力,分值10分。

(二)复试

专项技术

1)考试内容

剧目表演

每个考生展示一个舞蹈剧目或舞蹈片段,题材和体裁不限,时间由监考老师掌握。

②即兴表演

音乐即兴或命题即兴。

2)、考核要求

剧目表演分值30分,考生对所展示的舞蹈的理解与诠释占15分,表现力能力占15分。

②即兴表演分值10分,考生对题目的快速反应及准确度占5分;联想与想象力,思维的发散性占5分。

 

三、注意事项

1、初试:考生需自备体操服、白色裤袜、软底鞋。

   复试:考生自备服装、道具(剧目表演)。

2、考试中所使用音乐由学生自备。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体育舞蹈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测试指标及比例

 

  

初试

复试

基本形态

综合素质

专项技术

 

 

技术技巧组合

体育舞蹈竞技组合

 

 

10

40

50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初试

1、基本形态

1)体型

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身材匀称,线条优美。

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身体线条进行评分,分值5分。

2)形象

测试方法:由考官目测。要求五官端正,气质佳。

成绩评定:根据考生的条件进行评分,分值5分。

2、综合素质

1)考试内容

把杆练习:擦地、蹲、小踢腿、单腿蹲、大踢腿、搬腿。(抽考三项)

把下练习:小跳、中跳、大跳、四位转、平转。

2)考核要求

把杆练习:分值20分。

①擦地、蹲、小踢腿考核考生舞蹈基本能力,分值10分。

单腿蹲、控制考核考生的肌肉控制能力及模仿能力,分值5分。

大踢腿、搬腿考核考生的柔韧度和外开度,分值5分。

 

把下练习:分值20分。

小跳、中跳、大跳考核考生的弹跳力,分值10分;

四位转、平转考核考生半脚尖的力量及平衡能力,分值10分。

(二)复试

专项技术

1)测试内容: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自备竞技组合

2)测试方法:

考生表演自备主项舞系比赛组合(标准舞或拉丁舞中任意两支舞),规定每个曲目时间为1分~130秒。要求组合具有较高的舞蹈技术技巧,表演时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双人、单人均可,分值40分(每支舞20分)。

考评组对考生非主项舞系中一支舞对考生进行测试(拉丁舞—伦巴舞;标准舞—华尔兹),时间为1分~130秒,双人、单人均可,分值10分。

3)评定标准:从艺术感染力、技术、技巧、难度动作完成质量以及编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自备服装。

2、考试中所使用音乐可由考生自备或我校提供。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健美操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测试指标及所占比例

类别

初试

复试

 

基本形态

综合素质

专项技术

  

技术、技巧、难度

动作组合

自编成套动作

  

分值

10

50

40

 

二、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初试

1、基本形态(10分)

1)测试内容:体型、形象(10分);

2)测试方法:10名考生一组,同时上场;

3)评定标准:考评员目测考生身体各部分比例、形态和外貌,根据三长一小的标准综合评分。

2、综合素质(50分)

1)测试内容:技术、技巧、难度动作组合;

2)测试方法:每位考生单独上场,展示一套自编动作组合,时间限定在40秒以内。

3)评定标准

技术动作:跳步、转体、平衡、大踢腿等动作;

技巧动作:倒立、软翻、滚翻、空翻、旋空翻等动作;

难度动作:竞技健美操规则难度表中的动作。

考生可任选其中一类或综合三类动作,至少展示6个动作,组成自编组合,根据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水平进行评定。

(二)复试

专项技术(40分)

1)测试内容:自编成套动作(竞技健美操、啦啦队、技巧任选其一);

2)测试方法:考生在120秒内展示一套自编成套动作;

3)评定标准:从艺术感染力、技术、技巧、难度动作完成质量以及编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考试(初试、复试)成绩评定办法:4名考评员根据考生的自身条件和考试现场表现综合评定,独立打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取中间两个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身着与所选内容相符合的服装;

2、考生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

3、自编成套动作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5、场地规格10M×10M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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