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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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音乐学招生简章

来源:济南大学 2011-12-29 20:11:27

 

四、专业测试及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由本校组织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我校核发的《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器乐表演及声乐表演类考试曲目均为自选,中外作品不限;音乐教育考试主副项考试内容不得重复;每个考生可同时兼报4个专业方向。

5、听写、乐理笔试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纸,考生需自带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论文写作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

6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核后于4月下旬发放《济南大学2012年音乐学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通过济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成绩在合格线以下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1、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初试30%+复试55%+基础乐科15%(乐理5%+视唱5%+听写5%

2、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初试30%+复试55%+基础乐科15%(乐理5%+视唱5%+听写5%

3、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论文写作30%+面试25%+基础乐科45%(乐理15%+视唱15%+听写15%

4、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主项50%+副项20%+基础乐科30%(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5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面试50%+基础乐科50%(乐理10%+视唱10%+听写30%

6、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初试35%+复试65%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专业(器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教育、乐器修缮、舞蹈表演方向)由省招办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根据考生结构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依次排序,由省招办按结构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106号,济南大学(西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编:250022

交通路线:9路(支线)、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车,102104电车到济南大学站

联系电话:(053182765901   82767770(音乐学院)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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