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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解放军艺术学院器乐表演专业西洋器乐招生计划

来源:解放军艺术学院 2012-1-1 9:30:48

器乐表演专业招生计划 西洋器乐表演专业报考条件及考试内容
 

 

       解放军艺术学院器乐表演专业西洋器乐2012招生计划,包括军艺西洋器乐表演专业报考条件、报名要求及考试内容。西洋器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及考试说明详情如下:

 

一、专业及学制

 

       器乐表演专业(西洋器乐),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20周岁以下(1991年9月 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2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均截止到当年9月1日)、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报考专业和条件:音乐学(声乐、器乐表演)要具有较好的艺术修养和一定的音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较熟练掌握演唱、演奏技巧和一定数量的曲目。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

 

       考生其他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军队音乐艺术事业,志愿献身国防。

 

(二)器乐表演专业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小号考生可报考,择优录取。

 

       考生能较熟练地掌握乐器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力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有一定演奏水平。

 

三、报名方法

 

       地方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证明,包括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操行评语;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详情可查询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网:http://zs.81art.com/

 

       士兵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持士兵证、高中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带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6张,3月9日至11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

 

       报名时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

 

四、专业考试说明

 

       专业考试在解放军艺术学院进行,分初试、复试、三试。除钢琴、打击乐外;其它乐器自备。

 

(二)器乐表演专业

 

       西洋器乐表演:小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小号考生可报考,择优录取。

 

       考生能较熟练地掌握乐器的演奏技能,音乐表现力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有一定演奏水平。

 

初试:

 

       演奏:

 

1)小提琴专业:音阶(三、六、八、十度);巴赫无伴奏奏鸣曲一乐章;练习曲一首;

2)大提琴专业:音阶、琶音、双音(三、六、八度);练习曲一首;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前奏曲一首;

3)钢琴专业: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程度一首);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一首);

4)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5)小号专业:音阶门4个音阶中指定大、小调各一个);高级练习曲一首;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

 

复试:

 

1、演奏:

西洋器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形式。

 

1)小提琴专业:协奏曲或奏鸣曲第一或二、三乐章;中国作品一首;

2)大提琴专业:协奏曲或奏鸣曲第一或二、三乐章;中国作品一首;

3)钢琴专业:古典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不含慢板乐章);其它风格乐曲一首;

4)手风琴专业:大型乐曲一首(包括奏鸣曲、变奏曲、组曲等,不含慢板乐章);

5)小号专业:高级练习曲一首(与初试不同风格);古典、现代小号乐曲各一首(如演奏协奏曲、奏鸣曲,一个乐章即可)。

2、视唱练耳(面试及笔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练习。

听写:自然音程、三和弦及其转位、原位七和弦、调式音阶、节奏片段、旋律片段。

 

三试:

 

1、演奏:

 

1)小提琴专业:可重复复试曲民

2)大提琴专业:可重复复试曲目;

3)钢琴专业:中国作品一首,其它作品一首(可重复复试曲目);

4)手风琴专业:中国作品一首,其它作品一首(可重复复试曲目);

5)小号专业:胡麦尔协奏曲第一乐章,中国乐曲一首。

2、乐理(笔试):音及音高、调和调式、音程、和弦、节奏、节拍;

3、视奏:指定视奏内容。  

 

五、文化考试说明

 

       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文化考试通知单。

 

       地方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  

 

       士兵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毕业待遇

 

       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

 

       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于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八、音乐系咨询电话

 

       地方线:(010)66869640

 

       军 线:(0201)869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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