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考试
2014年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考试安排
现场确认 和考试地点 |
初试 |
复试 |
专业考试要求 | ||
时间 |
内容 |
时间 |
科目 | ||
北京服装学院 校本部 |
注:1月15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基本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等(此环节着泳装,高跟鞋)。 |
1月15日至16日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乐感等; (c)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时间不超过2分钟); (d)口试:考察文艺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1)身份证原件 (2)现场确认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 (3)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签发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
2. 考试说明
(1)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2)形体观察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泳装为比基尼款式,赤足不得穿丝袜;
(3)复试模特技巧环节中考生需自备素色紧身服装,不得有过多配饰,女生高跟鞋鞋跟高度不得超过
(4)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CD盘或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