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说明
1.投放计划但未设校考考点的考生参加省级组织的统考或联考。
2.我校在校考考点考试说明如下:
专业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考试科目 |
1.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
1.声 乐: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 |
考试内容 |
1.钢琴(或其他乐器)准备乐曲和练习曲各一首,由主考老师指定其中一首。 |
1.声乐:演唱不同风格歌曲四首,由主考教师指定其中两首。 |
考试要求 |
1.声乐伴奏自备 |
1.声乐伴奏自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