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学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要求:
(1)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只考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一项,音乐教育方向声乐演唱和器乐演奏两项均考),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笔试内容:基本乐理(考试第二天上午8:30-9:30)
(3)分值分布:听音模唱15%、声乐或器乐70%,基本乐理15%,满分750分。
2. 音乐学专业笔试考试要求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第二天的上午8:30-9:30,具体以准考证打印或考点公布为准;面试时间不固定,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随到随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