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专业类别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音乐类 |
30 |
术科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如考生所在省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考并合格)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34 | ||
音乐表演(钢琴) |
6 | |||
舞蹈表演 |
20 | |||
音乐学(艺术管理) |
30 |
术科参加所在省的统考 | ||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影像设计) |
美术类 |
25 | ||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艺术设计) |
25 |
2. 招生范围: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四川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舞蹈表演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面向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四川10个省(自治区)。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