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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民族学院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来源:湖北民族学院 2015-1-9 21:55:29

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没有统考的省份,认可同类批次学校的专业合格线)。
    3、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名,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名,专业成绩相同以文化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入学资格审查: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校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 话:(0718)8439097 8438300 18986868255 18986868256【学校招生办公室】(0718)8439806 【艺术学院】(0718)8438185 【文学与传媒学院】
    传 真:(0718)8439097  网 址:http://zsxx.hbm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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