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名称 |
初试内容 |
复试内容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形象气质和上镜效果(100分);2.普通话播读指定稿件(100分)。 |
1.形象气质、上镜效果(100分);2.普通话播读指定稿件(100分);3.材料评论(100分,用普通话);4.英语播读指定稿件(100分)。 |
“英语播读指定稿件”主要考察考生的语音、语调。 |
音乐表演(声乐) |
演唱中外歌曲1首(100分,不包括通俗歌曲)。 |
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民歌或歌剧咏叹调1首(100分,考生备3首,现场抽1首)。 |
初试不拉帘,复试拉帘。声乐考生所选歌曲最长不超过5分钟,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考场提供伴奏,但考生须自备声乐伴奏五线谱,考生考试时一律不得穿演出服。钢琴考生须背谱演奏,考生初试所奏曲目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复试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
音乐表演(钢琴) |
总分100分。 |
总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