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考试与录取
1.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我院艺术类招生认可考生参加的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招生联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联考,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合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我院在各省(区、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及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分别填报我院本、专科专业志愿方可录取。
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