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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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重庆大学 2015-1-29 20:44:28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2015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各省有统测规定的需达到合格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招生计划63名,具体情况如下:

计划类别

项目类别

  

计划人数

拟签人数

A

一本线录取

(总计10)

交响乐类

小号

1

2

圆号

1

2

长号

1

2

中提琴

1

2

小提琴

1

2

民乐类

二胡

1

2

大阮

1

2

中阮

1

2

戏曲表演(唱腔身段)

2

4

B

模拟投档线下20分录取(且不低于一本线,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根据高考总分按比例折算)

(总计53)

交响乐类

小号

3

6

圆号

2

4

长号

2

4

中提琴

2

4

小提琴

2

4

大提琴

1

2

低音提琴

1

2

双簧管

1

2

巴松

2

4

单簧管

1

2

短笛

1

2

大号

2

4

次中音号

2

4

萨克斯

2

4

长笛

1

2

西洋打击乐

4

8

民乐类

二胡

3

6

大阮

2

4

中阮

2

4

高胡

1

2

中胡

2

4

笛子

1

2

唢呐

1

2

中音笙

1

2

高音笙

1

2

扬琴

2

4

琵琶

2

4

低音笙

1

2

民族打击乐

2

4

戏曲表演(唱腔身段)

3

6

  三、报名条件:(须满足第1项和第2、3项中任意1项)
  
  1.获得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最高级别证书;
  
  2.中学阶段具有参加校级学生艺术团2年及以上活动经历(附艺术团活动材料、指导教师及中学老师签字);
  
  3.中学阶段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奖;如:“星星火炬”“星海杯”“金钟奖”“中学生艺术展演”等。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按测试项目分别排序)
  
  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8000,选“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表。打印《重庆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交中学签章。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
  
  2.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不予报名):
  
  (1)重庆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网上填报)
  
  (2)重庆大学综合素质评价表(点此下载
  
  (3)高中三年各科成绩及年级排名(学校教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测试报到时校验原件)
  
  (4)各类艺术水平考级最高级别证书以及省部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扫描)(测试报到时校验原件)
  
  以上材料扫描后压缩成压缩包,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stcs@cqu.edu.cn),注明邮件主题"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以收到邮件为准,过期无效,报名材料将在招办和团委网站公示并接受投诉,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审查资格。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报名进度”查看结果,通过初审者请按照要求作好测试准备。
  
  五、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2015年3月21—22日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0日13:00-18:00
  
  报到手续:交验证件(身份证、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原件)
  
  缴费、交照片(两寸免冠两张)、领取准考证。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A区美视电影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二)测试内容:
  
  1.特长测试:自备乐器
  
  器乐:A.演奏和技巧展示(自备练习曲1首、乐曲1首)
  
  B.视奏
  
  戏曲表演:A.自备川剧选段两个(彩唱和清唱)
  
  B.视唱
  
  2.测试成绩:特长成绩(90%)+综合素质评价(10%)(根据报名材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评定)
  
  六、合格认定:
  
  1.资格认定: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按照计划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认定为A、B两类(测试成绩相同时,以特长成绩为准)。
  
  A类: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其测试成绩不低于90分,测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其计划可调剂到其它项目。
  
  B类: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即可录取,其测试成绩不低于85分。测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其计划可调剂到其它项目。(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根据高考总分按比例折算)。
  
  2.合格公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须与我校签订《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书》后正式生效,志愿填报及录取相关事宜均以认定书为准。
  
  七、录取原则:
  
  1.合格考生于6月30日之前登陆重庆大学招生网站(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处)补填高考信息。
  
  2.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学校)填报我校,填报5个有效专业志愿且愿意调剂(专业不能重复填报,计划少或报考人数多的专业限人数,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须参加自主招生考试)。
  
  3.录取原则:
  
  A、B两类录取原则以《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书》为准。根据A、B两类各项目计划和合格考生报考情况,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计划调整原则:当A、B两类部分项目出现生源不足时,其空缺计划可根据测试成绩在同类项目之间进行调剂。
  
  专业安排原则:根据专业志愿,参考高考成绩(与重点线之差)和测试成绩合理安排。
  
  八、其它:
  
  1.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艺术特长生的测试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2.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规定公布上报。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成为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成员,按照要求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
  
  九、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06763(团委)、023-65102370(招办)
  
  (2月25日起开始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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