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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2007-11-29 11:31:42

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 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0811213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在200712月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二、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测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测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测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独奏作品占40%,视奏占40%,视唱练耳占10%,面试占10%

2、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3、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4、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弦贝司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 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请考生查询成绩时同时打印。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学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082月初签订认定协议。

 

四、 其它

1、测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供弦贝司、打击乐器、钢琴、音响)

2、管乐、弦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测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乘车路线:我校位于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途经我校的公共汽车有300323374332支、70427701709833733748、特8、运通201等,花园村站下车即到。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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