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2008年我校将继续面向江苏省高中毕业生招收文艺特长生。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校艺术团急需专业及文艺水平较为突出的学生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招收规定,品学兼优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项目:
1、舞蹈类 (民族舞、古典舞)
2、民乐类 (二胡、扬琴、阮、笛子、笙、唢呐、柳琴、三弦、琵琶)
3、弦乐类 (大提琴、低音倍司)
4、打击乐类 (民族打击乐)
说明:各项目招收人数待定;以上凡未列出的项目为本年度不招考项目。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男1.72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具备舞蹈训练基础,形象好,具有一定编舞能力者优先。
2、器乐类:器乐考生艺术水平须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2008年1月4日前认真填写《2008年苏州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和身份证、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传真:0512-67507942)。
2、我校招生办公室在收到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后将与校团委一起进行材料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于2008年1月5日前公布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并由校团委负责具体通知我校艺术水平摸底初试的相关事宜,请考生自行查阅。
3、拟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我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艺术水平摸底初试,符合我校要求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认可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四所学校的艺术特长生测试。
五、艺术水平摸底初试:
1、摸底初试时间:2008年1月6日上午9︰00我校组织专家对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艺术水平的摸底初试。地点:苏州大学校本部华丰楼二楼(干将东路333号)。
2、初试内容:
舞蹈类:自选舞蹈作品现场表演、基本功展示、舞蹈动作摹仿三部分。
民乐、弦乐、打击乐类:自选曲目一首。
3、注意事项: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2)弦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民乐类如使用伴奏,自带伴奏。
(3)考生报到时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交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录取:
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认可的相关部属院校的专业测试(2008年我校只认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四所学校的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等级,我校将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在本人填写的3个以上专业中给予适当调配),安排在我校除七年制医学(本硕连读)以外的非艺术专业学习。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校招生办公室:0512—67507943、67507942(传真)
校团委:0512—65112101 王老师、顾老师
3、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邮编:215021。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