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待定,另行通知。
书画类考生统一考试,不参加抽签。
(四)测试
艺术专项测试(测试安排见附件)
测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准考证(需贴照片,所在中学盖骑缝章),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按收费许可证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五)确定入选资格
学校将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预录取名单。
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测试情况,在不超过总计划数的情况下,调整各项目的招收人数。
(六)公示
入选我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所在中学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我校;
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