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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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2011-12-18 11:28:48

 

六、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政策照顾加分、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顺序优先录取考生。
  
  七、学费标准
  
  艺术类高职专业学费标准:电视节目制作专业12000元/每学年;影视动画、主持与播音、电视摄像专业19000元/每学年。如有变动,按2012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传真)
  
  高职学院010-65779896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招生办微博:http://weibo.com/cuczsb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
  
  校园网网址:http://www.c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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