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09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考生缴费说明和打印准考证说明
一、音乐术科统考考试费缴交方式
请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后,再进行音乐术科统考考试费的缴交。缴交术科考试费后方安排考试。
1、银行电汇:
请考生于2008年12月15日至19日的银行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下午4:00),按以下各项内容填写汇款单,将款项汇至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考点指定帐户:
汇款人全称:考生本人姓名
收款人全称:星海音乐学院
收款人账号:081201040000586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农行大学城分理处
附加信息及用途:考生本人的考生号
考生务必在“汇款人全称”一栏填写考生本人的姓名,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一栏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生号,若因填写不清楚或填写错误造成无法到账与核对及未能安排考试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考生保留好电汇的回单或凭据,以备复核。
电汇单样本:
2、现场交费
未通过银行电汇缴交音乐术科统考考试费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于
二、打印准考证方法
请考生务必于
登录网站系统时,如果系统提示您未缴交音乐术科统考考试费或者打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立即与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9363636,传真:020-39363666),或登录上述网站的留言本留言。
打印准考证方法如下:
1、在IE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中的任意一个地址:
http://www.xhzsb.com、http://zsb.xhcom.edu.cn、http://edu.xhzsb.com
2、打开《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主页后,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考生号登录系统:
三、准考证样式
广 东 省 2009 年 音 乐 术 科 统 一 考 试 |
相 片 | ||||
考生号:0103501000 |
姓名:张三 性别:男 | ||||
身份证号码:440111199001010001 |
市县:广州荔湾 | ||||
注:请考生注意,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
笔 试 |
考试时间:2009年1月3日 |
视练笔试:14:25-15:00 |
14:10 禁止进场 | ||
乐 理:15:00-17:00 | |||||
考场名称:第十六中学 |
试室:1040308 座位:29 | ||||
考场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37号 |
考场联系电话:020-37633227 | ||||
面 |
考试科目: 视唱练耳面试 声乐(主考项) 钢琴(副考项) 舞蹈(加试项) | ||||
考试时间:2009-01-04 13:00:00(12:30:00 禁止进场) | |||||
报到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排练楼一楼 | |||||
报到组别:18 | |||||
考 场 规 则 | |||||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凭“广东省2009年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禁止进场,并视为弃考。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准考证方有效。 3、笔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书籍、报刊、稿纸、录音录像设备、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有储存、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处理;只准带必需的文具。 4、考生必须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到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方框内,不得贴错、贴歪或贴出线框外,若因以上原因造成机器读卡识别出错或无法识别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笔试时,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2B铅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字迹的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错误修改只能使用橡皮,不得使用涂改液(带);答案只能书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书写在草稿纸和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6、考生除在答题卡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作废。 7、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和试题字迹模糊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旁窥、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案等;不准在考场内吸烟。 9、考生在笔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考生试卷及答题卡份数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考生不得带走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11、面试时,禁止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违者以作弊论处。 12、舞蹈考试时须穿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其他面试科目“拉帘”进行,穿便装即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