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联考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音乐联考正文

重庆市音乐专业联考2009招生简章

来源:重庆市招办 2008-12-18 13:58:29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音乐专业2009招生简章

 

2009年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拟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的本、专科学生。

 

一、招生学校及专业

学 校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层 次

学 制

 

西南大学

音乐学(师范)

本  科

四年

 

音乐学(非师范)

本  科

四年

 

音乐表演

本  科

四年

 

重庆大学

音乐表演

本  科

四年

 

重庆师范大学

音乐学

本  科

四年

 

音乐表演

本  科

四年

 

长江师范学院

音乐学(师范)

本  科

四年

 

音乐表演(非师范)

本  科

四年

 

 

音乐教育(师范)

专  科

三年

 

重庆文理学院

音乐学(教师教育)

本  科

四年

 

 

学前教育(教师教育)

本  科

四年

 

音乐教育(教师教育)

专  科

三年

 

学前教育(幼儿艺术)(教师教育)

专  科

三年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音乐学(师范)

本  科

四年

 

音乐表演(声乐——含通俗演唱、钢琴、器乐)

本  科

四年

 

音乐教育(师范类)

专  科

三年

 

音乐表演

专  科

三年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专  科

三年

四川外语学院南方

翻译学院

音乐表演

本  科

四年

 

音乐表演

专  科

三年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

商贸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本  科

四年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善高考报名手续。

(二)报考音乐专业的素质与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音乐基本理论,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声音本质好,语言清楚,普通话较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的演奏能力,女生身高1.5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语言清楚,语感较好,有较强的演唱和表现能力,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钢琴、手风琴、管弦乐、民乐等方向)要求考生具有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较好,有培养前途。

 

三、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24—25日

12月24日 早上:8:00下午18:00为以下地区报名时间: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巴南区、綦江县、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潼南县、铜梁县、永川区、大足县、荣昌县。 

    12月25日早上:8:00下午18:00为以下地区报名时间:

壁山县、涪陵区、垫江县、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梁平县、城口县、开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万州区。

 

(二)考试时间: 2008年12月26—30日。

1、12月27日上午9:00笔试练耳、乐理,其余时间考声乐、钢琴、视唱。

    2、兼报或单报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12月27日开始考主科。(详情见考生须知)

(三)报名、考试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四)考生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规定的标准收取。(详情见考生须知)

 

四、考试科目

(一)  音乐学、音乐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  总分200分。

其中: 主科100分、副科30分、练耳30分、视唱20分、乐理20分。

⑴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⑵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⑶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4)练耳(笔试);(5)乐理(笔试)。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取消加试科目;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2、从2010年起声乐、钢琴为必考科目。

 

(二)音乐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

其中:主科150分、视唱(奏)1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声乐方向:⑴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⑵视唱;⑶练耳(笔试);(4)乐理(笔试)。

注: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需做声带检查。

●钢琴方向:⑴演奏: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与练习曲程度相当的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⑵视奏;⑶练耳(笔试);(4)乐理(笔试)。

●器乐(手风琴、打击乐、管弦乐、民乐)方向:⑴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⑵视奏;⑶练耳(笔试);(4)乐理(笔试)。

注:招收的管弦、乐民乐为: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萨克期、竹笛、二胡、古筝。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办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可登录重庆招考网(/)查询本人成绩,登录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号。

(二)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对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具体分数见西南大学招生章程。

(三)根据重庆市艺术招生录取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招生监督电话及各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监督电话:(023)68252504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北碚区)

邮编:400715 

电话:68252325  68253183

重庆大学(沙坪坝区)

邮编:400030

电话:65102371  65102370

重庆师范大学(沙坪坝区)

邮编:400047

电话:65362341

长江师范学院(涪陵区)

邮编:408100

电话:72265432

重庆文理学院(永川区)     

邮编:402160

电话:49891968  49891969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合川区草街镇)

邮编:401524

电话:42464945

重庆海联职业学院(渝北区)

邮编:401120

电话:67459242  67455245

四川外语学院南方翻译学院(渝北区)

邮编:401120

电话:67138000  67138008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邮编:401520 

电话:42888768  42888798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音乐专业联合考点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