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文、理科考生相同。
考生志愿信息卡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专科批三个志愿栏。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为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一个院校志愿;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两个院校志愿;艺术专科批院校为招收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的所有本、专科院校,设二个顺序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顺序院校志愿栏各设一个专业志愿。
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填报取得《合格证》院校的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与本人《合格证》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所有本、专科院校的专科(高职)专业。
考生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07年〈现代教育〉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专刊》为依据,准确涂写所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
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信息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艺术类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可选报文科或理科的本科二批、三批院校和专科二批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