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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2006-12-15 10:42:19

2007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

音乐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科

目总数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或演奏或舞蹈

3 1

音乐学 ( 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3

音乐表演

演唱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或演奏

3 1

演奏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3

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

声乐表演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

3 1

器乐表演

演奏

3 1

旅游音响工程与电脑音乐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奏

3 1

备注:

1. 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折合为 200 分,各科考试科目分数占总成绩的比例:①音乐学 ( 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乐理 40% 、听音记谱 30% 、视唱 30% ;②音乐类其它专业的乐理 10% 、听音记谱 15% 、视唱 25% 、专业科目 50%

2.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在全区统考的基础上进行加试,详细请阅《广西艺术学院 2007 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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