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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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7年音乐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

来源:安徽教育网 2006-12-23 11:13:52

音乐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

  (1)考试时间

  ①阜阳、淮南、蚌埠、淮北、亳州、六安、宿州市的考生于3月23—24日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3月25日开始考试;②合肥、巢湖、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黄山、滁州、池州、宣城市的考生于3月26—27日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3月28日开始考试;③3月28日晚上7:00—9: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音乐学专业考试结束后公布音乐表演(非师范)复试名单并进行复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①视唱:满分100分,占10%;②练耳:满分100分,占15%;③基本乐理知识:满分100分,占5%;④声乐:满分100分。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成绩占35%;⑤器乐:满分100分。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成绩占35%;⑥音乐表演(非师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选考科目根据各有关招生院校的当年的专业计划确定。

  (3)声乐考试的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也可以清唱。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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