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均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统考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均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均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从中选考1科(以下简称3选1)。音乐类共考4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为300分。
(四)舞蹈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均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从中选考1科(以下简称3选1)。舞蹈类共考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为300分。
(五)播音主持类统考科目为普通话语音、即兴评述、才艺展示3科,均为必考科目,3科合并在1张试卷一次考完。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1.0、即兴评述1.5、才艺展示0.5折合为300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3科,均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1、故事写作0.9、影视作品分析1.1折合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