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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舞蹈类联考考生须知 一、乐理、听音测试时间与地点 1、乐理、听音测试时间 声乐考生 器乐考生 2、乐理、听音测试地点 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公教楼A座、B座。 二、主项测试时间(含视唱、节奏、即兴舞蹈)与地点 1、主项测试时间 声乐类考生 器乐类考生 舞蹈类考生 2、主项测试地点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西院第一教学楼。 三、测试要求 1、考生凭“报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考生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和“准考证”入场,三证不全者不允许入场,需到考务办公室验明身份,由考务负责人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允许入场。 2、考生要提前确认考场位置,乐理、听音测试提前30分钟入场,主项测试时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点名;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 3、考生进场时按要求交验有关证件,并进行指纹查验。 4、乐理、听音测试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其他笔书写按零分记。 5、乐理、听音测试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乐理测试(30分钟),乐理测试结束后考生不退场,继续进行听音测试(20分钟),听音测试采取统一放音方式。 6、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有关规定做严肃处理。 注意:主项测试时间与外省测试时间若有冲突者,可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