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艺考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黑龙江艺考正文

北华大学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北华大学 2010-12-24 9:17:18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79.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亿元,馆藏图书280万册,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2422人,其中本科生19958人,研究生1011人,留学生469人。
学校设有1个医学部、31个教学院(中心)、13个学术科研机构、3个教学辅助机构、4个附属机构。
学校现有71个本科专业,涵盖10个学科门类,现有38个硕士二级学位点,新增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辐射1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了9个学科门类,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6个省重点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2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4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和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35人,博士、硕士825人,共享3名两院院士和60名高级专家作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高级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9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9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教学名师3人,省级拔尖创新人才17人,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
近三年,学校共承担世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研究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项目35项,省、部级科研课题近400项,市(厅局)级科研项目210项,企事业委托项目24项。已通过国家、省、市(厅局)鉴定的科研成果124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2项,国家发明专利20项。省优课程76门,省精品课程19门。
学校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拓展办学空间,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巴基斯坦、加拿大等10个国家的38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
2011年,北华大学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7个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黑龙江省招生,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色弱。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舞蹈学专业培养条件。
二、招生计划
    专业
项目
音乐学
(师范)
音乐
表演
美术学
(师范)
艺术
设计
雕塑
绘画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招生计划(人)
7
3
4
5
4
2
6
学费标准(元/年)
6820
6820
5940
5940
5940
5940
6820
说明:1.以上为预定招生计划,学校将视实际生源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2.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三、专业课考试
(一)校考报名
1.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必须参加黑龙江省音乐类统考,我校将不单独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课校考。
2.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相关安排详见下表)。
校考专业
报名时间
2011年)
考试时间
2011年)
报名、考试地点
有 关 要 求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2月18.19日
2月20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考生须持黑龙江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二)校考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总分600分)
①自备稿件朗诵(限现代散文,时间在3分钟以内,满分150分)
②指定稿件播读(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③即兴主持(现场抽题,满分150分)
④即兴话题问答(含才艺展示,限歌舞、乐器,满分150分)
2.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4个专业,总分300分)
①素描头像(默写,限用黑铅笔或炭笔,满分15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水彩、水粉不限,满分150分)
(三)合格考生确定原则
我校在同一专业课考试科目内,按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名,依据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线上考生即为专业课考试合格。
(四)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11年3月底前,为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原则上只招收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5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