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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北艺术联考音乐表演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来源:2exam.com 2014-3-9 9:01:33

2014湖北艺术联考音乐表演考试科目及评分要求

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
(1)现场背谱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声乐、器乐两项选一主项参加考试,声乐需钢琴伴奏,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者现场申请);
(2)视唱;
(3)练耳、乐理(笔试)。
评分要求:
1、声乐
(1)嗓音条件:音域宽广;音质干净、有辨识度;音色圆润、明亮;声带闭合较好(50分);
(2)演唱方法:良好的唱歌状态;声音通畅,吐字清晰;歌唱呼吸稳定饱满;演唱完整、音色统一(100分);
(3)音乐表现:咬字清晰,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具有较强感染力;形象气质佳;舞台表现力强(50分);
(4)视唱(20分);
(5)笔试:练耳(40分)、乐理(40分)。
2、钢琴、器乐
(1)演奏姿势与方法:基本功扎实;演奏姿势与方法正确;演奏规范;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20分);
(2)演奏技巧:乐曲表现力强,具有感染力;掌握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曲目有一定难度;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均好(100分);
(3)风格的把握:对作品有一定的个性理解;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能较好的表现出作品风格;对作品的风格有较准确的理解(50分);
(4)曲目难度与完成质量:具有较好的完成所选作品的能力;高级曲目;中级曲目;初级及以下曲目(30分);
(5)视唱(20分);
(6)笔试:练耳(40分)、乐理(40分)。
3、舞蹈
(1)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
(2)剧目(片段)表演(自备录音带,不能跳组合,可穿剧目服装);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命题情景、抽签、配音乐)。
评分要求:
(1)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腿、胯、腰的软开度—下叉、搬腿、下腰;个人技巧展示—跳、转、翻);软开度;弹跳力;平衡力;协调性 (150分);
(2)剧目(片段)表演:动作节奏、韵律;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技巧性;台风端正、应变能力(100分);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动作节奏;动作流畅;符合题目要求;艺术表现力(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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