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招委[2013]2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自主招生录取方案与投档资格线报告如下。
一、录取办法
(一)体育专业(招生计划227人,其中体育教育162人、特殊教育3人、运动人体科学5人、休闲体育7人、运动康复-中澳合作办学50人)
1.体育教育专业
考生在体育和文化分双过投档资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条件下,体育成绩突出的考生,适当降低文化分投档资格线,择优录取计划数的30%;其他考生体育总分+文化总分/7.5后排序,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
2.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特殊教育、休闲体育专业
考生在体育和文化分双过投档资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条件下,以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运动康复-中澳合作办学专业
考生在体育和文化分双过投档资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条件下,以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然后再从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调剂。
(二)艺术类专业计划293人(舞蹈表演-体育舞蹈56人,舞蹈表演-健美操23人,舞蹈表演-艺术体操11人、舞蹈表演-啦啦操4人、舞蹈表演-服装表演9人、表演-武术表演1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60人、广播电视编导62人、广告学40人、舞蹈学13人)
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优秀的考生,适当降低文化分投档资格线,择优录取计划数的30%;其他考生专业总分+文化总分/7.5后排序,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体育舞蹈方向考生在投挡线上原则上按男女比例1:1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专业考生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优秀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的30%以内;其他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投档资格线与优录标准
(一)体育类专业
1.基本投档资格线:文化355分,体育80分(含总分80分,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2.体育成绩突出者投档资格线:文化分300分,优录标准为:体育专业总分95分以上(含总分95分,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二)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
1.舞蹈表演(大众艺术体操)专业
(1)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350分。
(2)专业成绩突出者投档资格线:专项成绩突出者,专业分数79分(含79分,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优录文化分数线为315分。
2.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
(1)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357分。
(2)专业成绩突出者投档资格线:专项成绩突出者,专业分数79分(含79分,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优录文化分数线为290分。
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
(1)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男生文化313分,女生363分。
(2)专业成绩突出者投档资格线:专项成绩突出者,专业分数80分(含80分,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优录文化分数线为290分。
4.舞蹈表演(啦啦操)
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300分。
5.舞蹈表演(服装表演)
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240分。
(三)舞蹈学专业
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285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412分。
2.专业成绩突出者投档资格线:专项成绩突出者,专业成绩84.8分(含84.8分,不含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优录文化分数线为312分。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424分。
2.专业成绩突出者投档资格线:专项成绩突出者,专业成绩84.8分(含84.8分,不含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优录文化分数线为312分。
(六)广告学专业
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312分。
(七)表演(武术表演)专业
1.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合格,文化337分。
2.专业成绩突出者投档资格线:专项成绩突出者,专业成绩91分(含91分,不含专业成绩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优录文化分数线为290分。
(八)运动康复-中澳合作办学专业
基本投档资格线:专业60分,文化300分。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