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3773考试网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正文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07年外省招生简章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2007-1-16 14:57:32

一、华南师大美术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座落在广州市天河区,校园内绿树成荫,花木扶疏,景色怡人,人文景观遍布,优雅的环境充满了浓厚的文化气息。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等四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专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设有美术教育系、平面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新媒体艺术系、基础部、理论部、实验中心等机构。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55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60%。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拥有中国画、 油画、综合材料、版画、漆画,雕塑、摄影、视频、数码、平面设计、环艺设计、工业设计、陶艺等13间教学工作室。资料室藏书丰富,拥有8000册图书资料、100多种中外期刊。近几年来,美术学院深化教学改革,锐意进取,实力显著提高,现已成为“教育部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新课标教师培训基地”和广东省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美术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学生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就业竞争力明显增强,连续几年学生的初次就业率达100%。

二、招生计划、考试办法

1、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2007年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

培养目标

美术学

(师范)

美术教育系

26

培养中等学校美术教师和美术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美术创作、艺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艺术设计

(非师范)

视觉传达系

24

培养从事平面艺术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等)

环境设计系

培养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室内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园林设计等)

工业设计系

培养从事工业产品外观设计的专业设计人才及管理人才(包括玩具设计、家具设计、家电通讯设计、交通工具设计、首饰珠宝设计等)


 

2、报考办法:外省考生报考应符合该省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果有统考须参加统考)并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可选报我校美术学院任何专业。

3、考试地点、时间:

 

序号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12021

123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贾 芬

0278562097785620979

2

广 西

12122

123

南宁市第五中学

陈主任

077124101603988665

3

13121

22

郑州铁六中

老师

037168354119

4

22425

226

湖南师大美术学院

易主任

07318838502

5

323

34

福建师大美术学院

老师

059183436118

6

西

356

37

江西师大美术学院

张 玲

079181201588120156

7

367

38

山东济南市招生办

老师

053186111568

8

广

378

39

华南师大美术学院

老师

02085211338

特别提醒:设考点的省份只接受该省的考生报考,其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在广东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考点报考。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重复考试者,取最低考试成绩计为专业成绩。

 

4、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及身份证报名。报名、考务费160元/每生(广东考点报名、考务费125元/每生),考生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

三、考试科目、内容、时间

1、  素描

考试方式:写生、默写或按所提供的图片描绘;

考试内容:人物肖像、静物或石膏像;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  速写

考试方式:写生、默写或按所提供的图片描绘;

考试内容:人物动态;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50分。

3、  色彩

考试方式:写生、默写或按所提供的图片描绘;

考试内容:人物肖像、静物;

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总分:250分,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录取、培养、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录取:4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上线,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入学后,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培养: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美术学院大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从07级新生开始实行“1+3”培养模式,即大学第一年不分专业方向进行学科基础学习,从第二年开始经考试选拔进入专业方向学习。美术学专业开设油画、中国画、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开设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4、学费、住宿费、奖学金:

①学费:每年10000元/每生,住宿费:每年1500元/每生。如2007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咨询,欢迎报考。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月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邮编:510631

咨询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85211338(美术学院)

网  址:http://zsb.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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