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 重点建设的学校。为保证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专业(大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区域 |
备注 |
雕塑 |
四年 |
15 |
辽宁省
河北省
山东省 |
在山东省
只招文科生 |
设计学类 |
四年 |
50 |
二、报名与考试
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
三、考试安排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科目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
2014年1月21、22日 |
2014年1月24日 |
石家庄信息
工程职业学院 |
色彩
速写
素描 |
山东省
潍坊市 |
2014年2月18、19日 |
2014年2月21日 |
潍坊市富华
国际展览中心 |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4年4月15日之后登陆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点击“测试成绩查询”栏查询本人成绩,网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五、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六、学费
执行辽宁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九、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十、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