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所在地泉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国际花园城市,地处海峡西岸的闽南金三角,下辖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金门等县(市、区),与厦门市眦邻,是一所立足泉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集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为一身,融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为一体,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并举、具有浓郁侨乡特色的新型现代化本科高校。
学校占地 1268 亩,全日制在校生 12000 多人,全校教职工 1100 多人,其中专任教师 700 人。专任教 师中 教授 、 副教授 246 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254 人,其中博士(生) 57 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9170 万元,图书馆藏书 120 万册,电子图书 90 万册。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工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 11 个学院和 1 个软件人才培养基地。设置了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42 个全日制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2004 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为全国 198 所新建本科院校中首批接受并通过评估的 3 所院校之一。学校曾荣获“全国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先进教务处”、“省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泉州市园林式学校”等称号。
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本科教学为主体,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学水平为目标”的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坚持“厚基础、宽口径、能创新、适应性强”的人才培养观,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正逐步发展成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开放多元的、多科性地方性教学型大学。
二、艺术学院简介:
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现设置音乐学、音乐学(南音方向)、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方向、鞋类造型设计方向)、艺术教育等本科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 972 人,教职工 91 人,专任教师 77 人,其中教授 4 人、副教授 17 人,硕士 15 人,讲师 34 人;学院的教学设备在省内同类院校位居前列。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院教师的作品多次入选全国美展,并在教育部、文化部、中国美协、中国音协、中国舞协等部门主办的多场国际级、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有多项教学、科研成果获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我院学生 Classic( 鼓点 ) 五人组合参加第十二届 CCTV 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赛团体总决赛,亮相中央电视台荧屏,获得佳绩,我院学生曾获全国大学生歌咏比赛一等奖、全国“长三角”歌手大赛金奖、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论文类、音乐作品类、美术作品类比赛大奖和优秀组织奖。艺术学院今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 300 名。其中,面向山东招收 50 名、面向湖南招收 40 名、面向浙江招收 10 名。
专业介绍:
1 、音乐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音 乐美学、乐理与视唱练耳、和声与即兴伴奏、音乐欣赏与曲式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形体与舞蹈、合唱与指挥、声乐、钢琴、艺术实践课、器乐(弦乐、管乐、弹拔课程)、论文写作、音乐学科教学论。
2 、音乐学(南音方向,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优秀民族文化,热爱南音艺术,掌握音乐学科(特别是南音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中、小学或中等学校、专业表演团体、基层文化工作单位进行音乐教学工作,特别是南音教学、研究、表演的人才。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南音史论和乐学理论、南音演唱、南音乐器演奏、基本乐理、曲式分析与南音曲体分析、中国音乐史、视唱练耳与工尺谱视读、泉州方音、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南音合奏、和声学、形体与舞蹈。
3 、美术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适应中等或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师资、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美术教育学、美术教学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书法与篆刻、艺用人体解剖、绘画透视学、美术技法理论、构图学、色彩学、素描、色彩(水彩、水粉、油画)、中国画、装饰设计、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4 、艺术设计(鞋类造型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鞋类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鞋类设计专业技能和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鞋类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鞋类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艺术设计理论、素描、色彩、图案设计、构成、专业技法、专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创意、运动鞋样表现技法、运动鞋类工艺学、鞋类材料学、鞋类款式造型设计等等。
5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艺术设计专业技能和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艺术设计理论、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案设计、构成、专业技法、专业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图形创意、版式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
6 、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四年制本科,非师范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艺术设计专业技能和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生产和管理部门从事陶瓷·树脂工艺设计,企业产品开发及工艺研究中发挥作用的高级设计专业人才。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图案设计、艺术设计理论、专业技法、专业设计、构成、日用陶瓷造型设计、日用树脂造型设计、陶瓷艺术品造型设计、树脂艺术品造型设计、树脂工艺品雕塑、卡通造型雕塑。
7 、艺术教育(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新世纪艺术教育理念,掌握音乐学、美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全面的实践、技能教学能力,具备在中、小学、社会文化机构进行艺术教育教学和研究的复合型艺术教育专门人才。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绘画基础、基本乐理与视唱、钢琴基础与弹唱、声乐、中外名曲欣赏、中外名画赏析、歌曲创作基础、地方戏曲、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校园舞蹈创编。
8 、舞蹈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是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小学或文化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舞蹈教学、舞蹈编创、舞蹈表演和舞蹈研究的专业人员。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主要课程 :芭蕾基本功、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舞蹈创编、戏剧表演、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鉴赏、闽台民间舞、舞服设计、舞蹈解剖学、基础乐理、音乐欣赏、钢琴、声乐、舞蹈教学实践。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艺术实践、论文写作、教育实习、舞蹈创作等。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培养层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 / 学年 |
备注 | ||
山东 |
湖南 |
浙江 | ||||||
音乐学 |
音乐 |
本科 |
四年 |
20 |
10 |
4 |
7000 |
师范 |
舞蹈学 |
音乐 |
本科 |
四年 |
10 |
7000 |
师范 | ||
美术学 |
美术 |
本科 |
四年 |
10 |
3 |
7000 |
师范 | |
艺术设计 |
美术 |
本科 |
四年 |
20 |
20 |
3 |
7000 |
|
合计 |
50 |
40 |
10 |
|
|
注: 1 、山东省、湖南省考生参加由我校独立组织的专业考试,浙江省考生参加由浙江省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
2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2007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人员。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 1 ) 山东省潍坊市考点 ( 具体地点由当地招办确定 ) ;
报名时间: 2007 年 3 月 7 日 、 8 日;
考试时间: 2007 年 3 月 9 日
( 2 ) 湖南省长沙市考点(湖南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时间: 2007 年 3 月 15 日 、 16 日;
考试时间: 2007 年 3 月 17 日
注:详细考试安排见报名时所发的准考证
六、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要 求 |
音乐学 |
1 、演唱、演奏 |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
2 、视唱 |
简谱或五线谱 | |
3 、模唱 |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 |
舞蹈学 |
1 、基本功展示; |
|
2 、即兴模仿; |
||
3 、舞蹈片断 |
||
美术学、艺术设计 |
1 、素描(头像) |
|
2 、色彩(静物) |
七、录取原则
1 、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于 4 月 15 日 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www.qztc.edu.cn
2 、山东省、湖南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浙江省考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根据浙江省招办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成的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 2007 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六、 考生报名须知
• 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 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考试内容相同,专业成绩通用。
• 凡当地招生办下发了“ 2007 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或专业加试准考证 ( 以下简称资格证 ) 的省份的考生在报考我校时须持“资格证”和身份证及二者的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所在省未下发“资格证”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学校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并按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艺术类招生文件提供相关材料。
• 美术类专业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考点提供;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 湖南省的考生须同时准备 1 寸相片 3 张。
• 报名考试费共 150 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联系部门: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邮编: 362000
联系电话:艺术学院: 0595-22792900 、 22769659 (传真)
校招生办: 0595-22919508
网址: www.qztc.edu.cn ; 邮箱: yi2900@qz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