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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2007年舞蹈编导专业(体育舞蹈方向)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体育学院 2007-1-19 15:47:35

上海体育学院2007年舞蹈编导专业(体育舞蹈方向)招生简章

为适应人才培养需求,我院舞蹈编导专业在全国各省(市)招生。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1、招生专业: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

2、招生计划:30名(文理兼收、其中上海市招生计划10名)

二、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体育舞蹈专业团体、社会体育表演机构及艺术表演团、高等及中等体育艺术类院校从事体育舞蹈创编、体育舞蹈教学与训练、舞蹈及艺术设计和体育舞蹈研究的专门人才。

2、修业年限:4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3、就业方向:国内外体育舞蹈专业组织、社会体育表演机构、艺术表演团、高等及中等体育艺术类院校等,从事体育舞蹈创编、体育舞蹈教学与训练、舞蹈及艺术设计和体育舞蹈研究的专门人才。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四、考试办法(具体评分细则见我办网站)

1.初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A、基本形态(20分)

Ø 五官端正,四肢修长,身材比例匀称

Ø 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B、综合素质(15分)

Ø 柔韧:纵叉、横叉、转肩、下腰

Ø 力量:俯卧撑

Ø 协调性:跳、转、翻

Ø 耐力:1分钟单摇跳绳

C、自选舞展示(65分)

Ø 舞蹈(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古典舞)

Ø 体育舞蹈(摩登系列、拉丁系列)

Ø 艺术体操

Ø 健美操(竞技健美操、大众健身操)

Ø 现代流行舞种(街舞、爵士舞、啦啦舞、瑜伽等)

2.复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A、音乐素质测试(15分)

听辨舞曲、数节拍、节奏模仿

B、舞蹈模仿能力测试(10分)

规定舞蹈动作模仿

C、舞蹈创编能力测试(20分)

命题性即兴舞、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

D、自选舞成套表演(55分)

    任选一种或一种以上进行考试,不得与初试重复,要求有音乐伴奏,有一定的难度,具有一定的表演性

  注:考生若具有其它特长,如音乐(管弦乐)、绘画、美术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报考要求

1、报考我院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进行艺术类高考报名,文化课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2月2日,考试时间:2月3、4日,报名须带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号、当年同一底片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初试和复试报名考试费各100元。

3、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才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若本省不进行艺术类统考,则直接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

六、录取办法

1、专业合格线的确定:根据考生考试实际情况,按我院计划招生的人数1:1.5确定专业合格线。

2、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该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若参加本省艺术统考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合格。

3、考生专业合格,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合格的条件下,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的服装、道具、音乐(CD或磁带)自备。

2、学费按上海市艺术类招生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学费 10000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1253145     邮编:200438    网址:http://www.su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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