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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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07年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戏剧学院 2007-1-25 9:47:42

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07年招生简章
(原上海市舞蹈学校)
学校简介
    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一九六0年。设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专业。二00二年经上海市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学校自一九九三年起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建校四十多年来培养的学生在国际国内舞蹈界占据着重要地位。

办学宗旨 培养目标

    坚持与时俱进 凸现办学特色 努力创建“世界知名 国内一流”的专业舞蹈学校。强化专业技能,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优秀舞蹈表演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
芭蕾舞专业 (七年制)
    基训 双人舞 现代舞 外国民间舞 中国民间舞 毯体 剧目排练 实习演出
中国舞专业 (六年制)

    基训 中国民间舞 毯体 身法 技巧 现代舞 剧目排练 实习演出

公共文化课

    语文 英语 数学 历史 地理 政治 基础音乐 艺术欣赏 信息技术基础 心理健康教育

入学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生事项中说明。
学籍管理

    凡经上海市教委备案在册的学生,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校学籍。每学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学期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或复学手续,及因故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理者,则取消学籍。具体细则详见《学生手册》。

奖学金制
    本校实行奖学金制,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文化成绩挂钩,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 ,奖学金总比例占在校学生的50%。评定标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学习特别优秀者,将获得上海市政府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奖励基金。

帮困助学金

    本校根据上海市教委相关政策,设立了帮困助学金制度,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困补助。最高补助学费标准每学年每人4000元,具体详见《舞蹈学校帮困助学操作细则》。
毕业就业
    在校生完成学校课程设置规定的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无行政处分者将颁发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的中专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结业证书。学生毕业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学校将向全国各地专业院团、社会文化单位推荐,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报考各类高等艺术学院。
试读期限
    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甄别制,试读期为一年。其间,凡四门以上(含四门)成绩考核不合格者、身体不适应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甄别,退回原籍。
招生考试要求
    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无内脏、骨骼等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同时招收适当比例的留学生。
    报名时请交二张一寸当年照片,本人户口复印件,学生联系手册复印件。并准确填写考生情况,联系地址,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
    专业考试时,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
芭蕾舞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本校)

报名时间

考试当天上午8:00 – 下午15:00

考试时间

初试、复试 2月26日 、2月27日   上午 8:00 —— 下午15:00

总复试:3月10日

体检、文化考试 3月12日

招收

名额

42 名(男女)

 

年级

女 小学四、五年级

男 小学四、五、六年级

年龄

女 10—11周岁

男 10—12周岁

学制

7年

入学就读

小学五年级

中国舞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本校)

报名时间

考试当天上午8:00 – 下午15:00

考试时间

初试、复试 2月26日 、2月27 日 上午 8:00 —— 下午15:00

总复试:3月11日

体检、文化考试 3月12日

招收

名额

42 名(男女)

 

年级

女 小学五、六年级

男 小学五、六、初一年级

年龄

女 11—12周岁

男 11—13周岁

学制

6年

入学就读

男 小学六年级

    注:总复试考试日期以考生拿到的总复试通知单为准

    外地招生时间(2007年1月20—2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见网上通告

澳门班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

澳门演艺学院

芭蕾舞专业20名(男女)

中国舞专业20名(男女)

    具体详情另见澳门演艺学院舞蹈学校招生广告
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

初试

1.测量身体比例2.腰腿软开度3.弹跳素质

复试

1复查初试条件 2.音乐节奏测试 3.动作模仿测试 4.节目表演

总复试

1.舞蹈基本动作培训 2.能力考核 3.乐感测试 4.即兴表演

文化

科目

1. 语文 2. 数学 3.英语

教材

本年度 上海市中小学普教教材

体检内容

骨骼、肝功能、血、尿常规、耳鼻喉及内外科常规检查

考试程序
    考生报名后由招考人员安排初、复试,当场通知复试名单进入总复式,总复式通过者参加文化考试及身体检查。合格者学校将在一月内发出录取意向书。经双方确认后报上海市教委审批、考生所在地盖章备案后,由市教委统一发放,本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考生、家长须知

    填写报考单:按要求正确填写各项内容、贴上一寸照片,并在备注栏填写报考专业。考生可以同时报考2门专业,但必须在报考单上填清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进入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
    初试结束后,考生将被明确通知复试、总复试与否,参加复试、总复试的考生务必在指定日期准时来校报考。总复试考试日期以考生拿到的总复试通知单为准。
    考试期间考生家长请到指定的休息室内休息,切勿在考区人多拥挤的地方逗留。

专业、文化评分标准

    专业分数按高分至低分排名划线。凡在线内的考生,其中如有文化分数不及格者(加分后仍不上线的)、体检不合格者(经复查确认有异常的),则自动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名额由其他考生按专业分数排名自动上升名次,但不享受文化加分。文化录取线划分标准:根据总考生人数的三分之二比例。其中,专业优异者,可加文化20分。

录取标准

    依据2007年招生简章、招生工作制度、招生体检标准(根据医院标准)。

收费标准
    报名费:8元、专业考试(每项目20元):初试 60元、复试 80元、总复试 80元、文化考试(每科目20元)60元(票据有沪财政部门统一发放)考生考试期间的考试用品、吃住行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制度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对考委及考试相关人员进行请客、送礼,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条例解释权归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招生办

考前辅导班

辅导对象

进入总复试的考生

报名方式

凭总复试通知书自愿报名

授课地点
本校 业务楼

授课时间

2007年2月28日— 3月9日(周六休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674号(靠近水城路)
交通路线:静安寺:57路 人民广场:925路 外滩:945、48路 浦东:936路
梅陇:757路、莘仙线 火车站、上海南站:941路、地铁1号线转57路、轻轨转925等
虹桥机场:941、936、925A 浦东机场:机场1—7线
咨询电话:021—62759603 传真021—62759603 学校网址: http://dance.sta.edu.cn
监督电话:021—6208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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