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直属教育部,是由教育部和交通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座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院校于2000年4月18日合并组建而成。半个多世纪以来,长安大学伴随着时代的步伐快速前进,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兼有经济、管理、人文多种学科,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建筑工程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府,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2万人。学校设有16个院(部),其中承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院(部)14个,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5个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69个本科专业,涵盖7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4000余人。
目前,学校校园面积197.9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19.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已超过3亿元。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个交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陕西省重点实验室,3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批准立项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学校建成了以千兆以太网为主干的高速校园网;图书馆藏书248.6万册;体育场馆面积10.1万平方米;拥有全国高校唯一的汽车高速实验场及各种设施的渭水综合实习基地,面积28.1万平方米,以及设施一流的体育馆、运动场和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米的朝晖大学生活动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505人,在1464名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授213人,副教授507人;有博士生导师103人,硕士生导师493人。设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交通部“十百千人才工程”及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教师70余人。
“十五”期间,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973” 、“863”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科研课题在内的项目20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9项,省部级项目486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1453项,主要涉及公路建设、交通运输、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地质工程和土木工程等领域。荣获各种奖励15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569部,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7400余篇,被SCI、EI、ISTP 收录330余篇。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教科“十五”规划课题在内的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00余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为国家经济建设,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科研经费总额从2000年的0.4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2.07亿元。
学校编辑出版《中国公路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地球科学与环境学报》《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等8种全国性学术期刊,其中2种为国家重点建设期刊,3种Ei数据库收录期刊,4种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公路学报》连续入选第三届、第四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交通运输工程学报》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之一的Ei核心库收录。
1956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86年开始培养工科硕士留学生,1991年开始培养工科博士留学生,先后培养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坦桑尼亚和日本等世界五大洲2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还是我国最早承担援外教育和首批招收港、澳、台学生的高校之一。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南非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加入了由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和美国州立大学协会有关教育机构共同启动的“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与俄罗斯国立罗斯托夫建筑大学等成立国际大学联合体;设立国家外专局长安外语培训中心。近3年,学校派出400余人次出国(境)学习、考察、进修、交流;聘请了来自美国、日本 、英国、印度和加拿大等国的38名常驻外国文教专家;邀请了15个国家(地区)的著名专家、学者近300人次来校进行短期合作交流、研究和讲学;主办、承办了“第五届交通运输领域国际学术研讨会” 、“中国西部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高校领导与战略高级国际研讨会” 、“2006西安国际大地测量高端论坛”等国际学术会议。
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自强不息,与路同行”和“立足西部,兴业办学”的鲜明特色,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新的历史阶段,学校正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朝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人文社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宏伟目标努力迈进。
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知识,能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熟悉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进行艺术设计实践与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
毕业生主要从事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设计、室内装璜与设计、广告设计、造型与包装设计以及管理、教学、科研、开发等工作。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且无色盲、色弱,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凡当地省级招办组织专业课(术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
四、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在甘肃、湖南、山东、河南、陕西五省共计招生50名。
五、 报名级考试
1、报名方式:一律采用考点面报,不接受函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报名地点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省 |
兰州艺术学校 |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 |
0931-8651485 |
元月30日 |
元月31日 |
河南省 |
郑州市铁六中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 |
0371-68354119 |
元月31日 |
2月1日 |
湖南省 |
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
长沙市天心区天剑路66# |
0731-2309930 |
3月3日 |
3月4日 |
山东省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 |
0536-8223019 |
3月3日 |
3月4日 |
陕西省 |
以陕西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学校不再组织考试。 |
3、考试科目:
素描(满分150分),色彩(满分150分),共计300分。
4 、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所在省 省发统一标准的艺术类 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所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省发艺术类报考证及我校的专业准考证参加测试。
6、考生不得跨省考试。学校不设考点。
六、录取办法及收费标准
1、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颁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请于2007年4月10日以后登陆我校“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2、除陕西省外,当地省招办组织专业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取得省招办统考合格证,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报考我校。
3、陕西省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以省招办统考成绩为准,其他省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以我校成绩为准。
4、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将考生文化课考试总成绩的40%与专业课考试总成绩的60%两项之和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文化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数学不得低于40分。
6、新生入学后即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专业课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7、学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 710064
电话: 029-82334104
传真: 029-82334099
学校网址: http://www.chd.edu.cn
招生办公室: http://zsb.chd.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