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
(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13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由该科演化而成的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25名,副教授23名,博士生导师14名,硕士生导师27名,教职工共112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动画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动画”、“摄影”专业同为省级重点专业;“水彩水粉”、“草书艺术”是江苏省精品课程。作为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师范)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工作院校,美术学院依托雄厚的学科实力,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建立了“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近年来,学院承担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级科研项目,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7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仙林校区有三幢合计约24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并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拥有一流教学条件。
学院设有11个系,1个教研室,7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中国画系、西画系、环境艺术系、装饰艺术系、产品设计系、视觉传达系、雕塑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教研室,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设计艺术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涉及3个一级学科共14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975名,硕、博士研究生527名,以及来自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 培养方向 培养目标 就业去向
绘画(师范)
绘画 (师范)(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绘画(师范)(油画、水粉水彩方向
绘画 (师范)( 雕塑方向)
绘画(师范)(国画方向)
摄影 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表现理念新颖,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系统掌握图片录入及影像处理,图形表现等相关的媒体艺术表现语言的影像类专门人才。 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的影像类工作,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环境设计(装饰方向) 培养学生掌握装饰艺术设计基础和专业知识,并能适应装饰艺术和公共艺术设计的需要。 从事装饰艺术、公共艺术设计、创作和研究。
环境设计 (展示方向)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产品设计(玩具方向) 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玩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研究和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产品设计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制作与管理工作。
动画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本简章所公布的专业(方向)名称如与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专业(方向)名称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专业(方向)名称为准,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10名(文理兼招)。其中,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收四年制绘画(师范)、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生;面向浙江、安徽、湖南、黑龙江、山东、河南招收四年制摄影专业本科生;面向内蒙、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招收四年制产品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四年制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本科生。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1、考生符合所在省份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其中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该专业在江苏省外仅面向山东省招生。
2、考生根据本简章所公布的各省份报名时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在省“准予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到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在招生省份范围内未设考点的有关省市考生,在征得考生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同意,可就近在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进行报名考试。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3、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山东考生,须到我校在江苏省内所设考点(考点设在本校)考试,报考该专业的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23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山东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报到(报到时间:2015年1月24日,考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3、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均可兼报,但须参加兼报专业的科目加试,其中下表中的产品设计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与美术类考试中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通用。
4、同一考试类别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5、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明确表示不接受外省考生报名的考点有黑龙江、云南、河南、内蒙古、甘肃、山东;其他考点是否接受外省考生报名以当地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6、考试专业、考试科目、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设置如下:
考试专业 考试科目 说 明 考试地点
绘画(师范)、设计学类、动画 1)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摄 影 1)摄影基础知识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在我校所设浙江省考点参加考试。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八开画纸)
产品设计 1)器皿造型设计(八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器皿造型设计满分60分,素描、色彩每科满分150分,三科相加生成该考生的专业考试总分。 在我校所设内蒙、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考点单独考试。
2)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3)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服装与服饰设计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八开画纸)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山东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CD(WMA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7、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待定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
省份 专业加试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联系人、电话 考试类别
云南 云南艺术学院新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路1577号) 待定 待定 赵老师: 0871-6249078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
甘肃 兰州市艺术学校(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待定 待定 王老师:0931-8651485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
河南 郑州市第一○六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原第六铁路中学) 待定 待定 苏老师0371-68349168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待定 待定 赖老师0591-22868096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山西高校新校区大学街319号) 待定 待定 闫老师0351-2279588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待定 待定 唐老师0773-8996710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待定 待定 朱老师0471-4392381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
辽宁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东街146号) 待定 待定 刘老师024-88257503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
山东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待定 待定 青岛招办0532-85786212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
湖南 报名咨询地点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市韶山南路498 号),考试地点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在考前统一公布 待定 待定 史老师0731-85623099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待定 待定 姜老师0451-86655180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 丹霞路8号) 待定 待定 张老师0551-64666370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
浙江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58号)(兼摄影专业加试考点) 待定 待定 翁老师0571-28865193 美术类(含绘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
8、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5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公布,其中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文化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求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总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且无色盲、色弱。
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报考我校绘画(师范)、设计学类(不含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文化总分×60加上专业考试总分÷专业总分×40得出综合分,录取时按不同省份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且报考我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的考生,将考生高考文化总分÷文化总分×60加上考生专业考试总分÷专业总分×40得出综合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专业合格,分省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分别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3.如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我校将及时进行网上更新,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http://ms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六、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舞蹈学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享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美誉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在本科层次开设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及方向,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及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南师音乐学院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4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培养方向 学制 科别 专业考试
形式 备 注
音乐学 音乐学(师范) 四 本科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音乐学(实验班) 四 本科 由中央音乐学院支持办学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 四 本科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 四 本科 该专业只招收在江苏省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
舞蹈学 舞蹈学 四 本科 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校考)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5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报考舞蹈学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23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报考舞蹈学的考生报名缴费完成后须于2015年1月7日9:00至2015年1月10日12:00在报名系统(http://add.njnu.edu.cn/)选择面试时段,各面试时段采取先到先选原则,面试时段一经选择不得更改,请考生选择时协调好在其他高校考试的时间。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一)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
(二)校考:舞蹈学专业
1、报到时间:2015年1月19日(暂定)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5年1月21日起(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4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50分以上(含5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30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成绩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前300名以内[含300名]的江苏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该专业只招收在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50分以上(含50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30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成绩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前300名以内[含300名]的江苏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七、关于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的说明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学制为4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并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的一条融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八、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在不同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3.有关江苏省音乐统考的考试、考务等事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有关考试说明材料。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为准。
5.认可我校2015年音乐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
(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享有“东方最美丽校园”之美誉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在本科层次开设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及方向,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及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4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培养方向 学制 科别 招生省份 专业考试
形式 备 注
音乐学 音 乐 学(师范) 四 本科 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 由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考试内容相同,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音乐表演 四 本科 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
音 乐 学(钢琴制作与调律) 四 本科 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
舞 蹈 学 舞 蹈 学 四 本科 面向全国招生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1、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户口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考试的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同底证件照3张,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舞蹈学专业校考的外省考生(其中山西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太原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广东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广州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如考生参加我校在外省所设考点的考试,则不需要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
(2)2015年我校音乐学院在江苏省外的太原、广州、杭州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及本人所报专业(方向)到对应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广州是网上报名,请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前进行网报!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类的广东省考生需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办网(http://www.xhzsb.com/)提前网上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2月15—21日;考试时间:3月5日至3月6日(舞蹈学仅3月5日)。
(3)相同考试内容的专业考试只允许参加一次,否则成绩无效。如考生所在省份已有我校所设相关专业(方向)考点,则考生不得到其他省所设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音乐学(师范)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相同,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四、专业考试
1、考试内容: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演唱或演奏2首曲目:如有伴奏,须服从各考点统一安排,按考点要求执行,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作伴奏。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200分。
考生可在声乐和器乐(含键盘)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加试只考一首曲目,满分为20分(说明:加试按百分制打分,如低于60分,则加试不得分;为60的加试加1分,高于60分的每高1分加试增加0.5分直至加满20分)。加试分计入总成绩。
②视唱、练耳:视唱、练耳(面试)两项均考,视唱满分为50分,练耳满分为30分;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学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以下考点及时间为暂定,如有变化,以网上更新为准):
考 点 考 点 地 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咨询电话 考试专业
南 京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2014年12月30日前网报;1月19日-1月20日现场确认 1月21日起 025-83598436
025-83598093 舞蹈学
(面向全国招生,其中山西、广东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当地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杭 州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58号 ) 待定 待定 0571-28865193 音乐学、音乐表演
太 原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2月26日、
2月27日 2月28日、
3月1日 0351-4180848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广 州 星海音乐学院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网上报名2月15—21日 3月5日-3月6日(舞蹈学仅3月5日) 020-39363636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3、成绩公布及查询: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在2015年4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舞蹈学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3.如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我校将及时进行网上更新,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